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和校历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对2015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做如下安排:
1.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时间:9月27日至10月4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10月5日(星期一)教职工上班,学生上课。9月25日、26日学校召开运动会,全校停课,各单位自行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。
2.具体的课程调整请详细参阅教务处有关通知。
3.节日期间通勤车安排:
9月25日、26日通勤车按工作日路线运行。
9月27日至10月4日通勤车按周日路线运行。即
崇山校区:07:45 由蕙星楼前统一发车至博文楼前
16:20 由蕙星楼前统一发车至博文楼前
蒲河校区:08:30 由博文楼前统一发车至蕙星楼前
17:10 由博文楼前统一发车至蕙星楼前
4.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安全工作,消除各种安全隐患,切实落实各项责任制,要注意防火、防盗,确保校园安全,尤其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各单位的重要岗位,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。各学院应掌握假期师生去向,并加强对师生出行的安全教育。5.放假期间,校内各单位应按照学校规定做好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,各单位负责人保证联络方式畅通。学校中层干部如有离沈外出的,需按《关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校请假制度的规定》的要求请假。
6.各单位将值班表于9月23日下班前交到党政办公室秘书科。
特此通知
党政办公室
2015年9月18日